根据《信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》要求,经学生申请,学院审核,拟定致学书院李梦扬同学获得临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,现予以公示,请广大师生予以监督。
公示日期2023年11月10日—2023年11月14日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致学书院辅导员办公室反映,联系电话:0376-6810719。
致学书院
2023年11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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