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信阳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》要求,经学生申请,书院审核,拟定致学书院李学举、张加莹同学获得临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,现予以公示,请广大师生予以监督。
公示日期:2025年2月25日—2025年2月27日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致学书院辅导员办公室反映,联系电话:0376-6810719。
致学书院
2025年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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