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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安全管理规定

时间:2021年09月20日 09:55 来源: 作者: 阅读:

第一条 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巡纪守法,文明住宿。不得在公寓内

从事有违国家法律和学校规定的活动。

第二条 住宿学生严禁有以下行为:

1、擅自挪动、乱用、破坏消防器材和设施;

2、携带或存放各种有毒、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蚀性、放射性等各种危险物品:

3、私拉电线或私接电源:存放或使用电炉、电锅、电热杯、热得快、电热褥、取暖器

电吹风、电烫斗等电热器具和电冰箱、洗衣机、空调等电器;使用疫室电源为电动车充电;

4、使用明火(如焚烧纸张或杂物,使用煤饼好、煤油炉、酒精炉、蜡烛等各类有明火的

器具)以及在疫室内烧煮开水、饭菜;

5、在公寓楼内携带和存放管制刀具等违禁器材;

6、在公寓楼饲养各种动物及其他危险生物;

7、在公寓吸烟喝酒,乱用防狼喷剂等影响公共安全的刺激性气体;

8、其他可能危及人身、财产安全或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。

第三条 住宿学生要增强防盗防骗意识,保护财物安全。

1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,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。

2、不得随意把钥匙放在门头上或外借。如白行更换门锁,应及时把备用钥匙交到值班室:

值班室备有各寝室钥匙,备用钥匙仅限文明检查或发生突发性事件时使用。学生毕业离校时,

应把钥匙交到值班室。

3、离开寝室或休息时请随手锁门、关窗。

4、不贪占小便宜,不轻信陌生电话,不随意告诉陌生人帐户及密码。

第四条 住宿学生应注重自身和公共安全,服从门卫管理。

1、遵守作息时间。公寓开门时间为6:00,锁门时间为22:30。早出或晚归者须主动报

告自己身份、说明理由并登记后方可出入。

工作日8:00-9:30各公寓锁门查房,除特除情况外,禁止出入。

2、积极配合门卫及工作人员查验有效证件。

3、携带贵重、大件物品进出公寓须登记。

第五条 会客制度。

1、会客地点:会客室或大厅。

2、会客登记:来访客人要认真登记,交押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。会客结束时,应再次登

记。

3、会客时间:以宿管部门实际规定为准。应自觉避免在6:30-8:00、12:00-14: 00

及22:00以后会客,会客时间一般应不超过2小时。

4、异性会客:严禁男女生无合理理由互访,午休和21:00以后,异性不得进入公寓。

5、未经批准,学生寝室不得留宿客人。因私自留宿造成其他同学财产损失、人身伤害的,

交由相关部门处理。

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在公寓摆摊设点,推销商品。

第三十三条如发现火警、火灾等灾害事故时,要保持冷静,并及时采取报警、撤离现

场、灭火等有效措施。如发生刑事、治安等案件时,要注意保护现场,并及时报告保卫处及宿

管部门。

第七条 学生疫室安装网线要报经学校批准,网络的目常管理按学校有关办法执行。

第八条 住宿学员有权监督、举报公寓内各种违法、违规行为,也有权劝阻、制止、

报告可能危及公寓安全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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